小型工程監管制度已於2010年全面實施,並由屋宇署負責監管:申請、審批、起訴等法例及法律程序,而大部份涉及家居有關小型工程大致有以下幾項:
(一) 清拆窗换窗及修葺工程。
(二) 外牆安裝、清拆及更換分體冷氣機需要懸掛散熱機支架。
(三) 外牆安裝、清拆及更換涼衫架及簷蓬等伸出物。
(四) 外牆修茸工程。
(五) 露台及天台之清拆及更換欄杆。
(六) 屋内樓梯及天台有蓋建築物之清拆及更換。
屋宇處發牌人士分三個級别,某些複雜的工程必須最高級别之(一)級持牌者負責。
負責有關人士必須持有關牌照,亦代表日後涉及一切法律責任由他承擔。
貼士:如需要做有關小型工程,必須確認負責承建商是直接持有牌照及提交簽署申請小型工程文件,因外面有些師傅找人代簽,這樣如發生事有機會業主好難找到人士負責,所以最好做法是做冷氣就要做的人士持牌,做鋁窗就要做窗的人士持牌,這樣可分清責任靠為安全,另外如正式入紙申請屋宇署小型工程,承建商會有屋宇處發出MW字頭作編號的證明書及署方蓋印作實オ有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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